青梅君

Put your hands into the fire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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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悍城】烈日中天(成俊森/小武)

热情百倍搞完了!!球球谁吃一口!!

 

老楼的冷气坏了,手下一群人耐不住要点凉粉,有一个巴巴凑过来问成老大吃不吃。成俊森的光头上已经冒出了一层细汗,捂在帽子底下热得难受,他不耐烦地摇了摇手,让人出去。

房间里只有一张床,床上躺着一个肥胖的男人,营养液顺着细管一滴不漏地淌着。都植物人了还肥得和猪一样,成俊森怨毒地想着,手上换下的尿布在炎热的空气里发出恶臭。

自从医院出过几起刺杀,李汉才是不敢把亲儿子放在医院了,他从手下资产里挪了一幢破旧的老楼,好好的藏在无人问津的街坊里,手下溜须拍马说老大对儿子是尽心尽力,只有成俊森知道这老东西一次都没来过。

李汉才是老了,钝了,什么事都不想操心,他捡回成俊森的那阵子还不是这样。

其实成俊森已经记不太清当年的细节,只记得那时的夏天好热,破风扇吹到筋疲力竭嘎吱作响,他趴在桌上写作业写得昏昏欲睡。爹妈做生意欠债被高利贷逼得跳了楼,而他从穿着白衫有人疼的小孩到流落街头也只花了没几天的功夫。

李汉才发现他的时候,成俊森刚掐死了一只狗,从它嘴里抢了半个馒头吃,随行几个部长看得啧啧称奇,走近了看才发现这小孩满头癞痢,在这夏天的热浪里已经有些馊了。李汉才倒是不嫌弃,找人治好了瘌痢头,头发是长不出来了,就带着个小和尚招摇过市。他把人带到医院,指着床上一动不动的人说这是你大哥,你大哥没福分睁眼看你,但你做小弟的也该尽尽孝。

再后来,成俊森替植物人李公子挡了三刀,整个后背血呼啦擦,他血淋淋地跪在忠义牌前,成了李汉才的干儿子。

鼎盛合本是老派的帮会,讲兄弟道义,打架用刀棍不用枪,穿花衫吃夜排档,和电影里演的是一模一样的。但李汉才是不折不扣的地痞流氓,坏了能坏的所有规矩,兄弟道义不作数了,上上下下敢怒不敢言,只能看上位飞快的成俊森不顺眼,每一个都想要他死。

 

那天成俊森在国邦高中堵下课的女学生,老流氓追债要人家的女儿卖身还债,女学生还不知情况,看到一个明晃晃的光头和惹眼的文身下意识感到害怕,但是再一看到成俊森清秀的脸,害怕里又带了羞恼。

成俊森也有点慌神,他打过群架砍过人,但是长到十七岁身边还没有过女人。他小学没读几年就跟了鼎盛合,英文单字不识几个,数学只够算账,他也没想过自己或许也是该坐在国邦中学哪一间教室里念书的,女学生的衬衫白得太刺眼了。

他粗暴地拽着人就走,女学生开始尖叫,然后就被截了胡。

人他是认得的,七星社的小武,跟着于永义混得风生水起。

哟,光天化日强抢民女啊,对方不怀好意上下打量了半天,然后开口,不过我看你长这么俊,可小心别也被人强抢了。

成俊森还没练就我自岿然不动的本事,被气了个半死。

 

那天晚上在夜总会的包间里,他亲身示范给小武看到底是谁强抢谁。

小武气喘吁吁却哈哈大笑,说你要是弄死了我,我大哥饶不了你。

成俊森也跟着笑,说你大哥算个鸟,敢来找我麻烦我干爹不会放过他。

小武不笑了,歪头盯着成俊森看了半晌,然后伸手钩住了他的脖子,摸了摸他的光头。

我大哥拿我当小弟,你干爹拿你当条狗,真可怜。

成俊森突然觉得头顶一阵刺痛,也不禁伸手摸了摸,是白天忘了带帽子,光头被太阳晒脱了一层皮。

 

成俊森后来替那个女学生家里还了债。

他在一个漆黑的夜里亲自把钱送了过去,确保没人知道他跟这事有关系。这实在是多此一举,李汉才其实并不在乎那几个钱,真实目的乃是要想尝尝鲜睡个女学生,睡够了把人往夜总会一放,有的是财源滚滚,这么想来,成俊森实在是坏了他的好事。

他后来路过,看到那户人家哭着抱成一团,口中念念佛祖保佑,成俊森摸了摸光头,自己倒成了佛祖了,他最多是个罗汉吧。

成俊森扪心自问,他倒是真的没存什么好心,只是想看看有钱能做到什么地步。

第一次尝到钱的好处,是李汉才带着他站在他爹妈跳的那栋楼上,面前跪着当年两个放贷的混混,十万块钱从楼顶上撒下去,在空气里洋洋洒洒飘了好半天。那两个混混被捆了手脚,也一并扔下了楼。

楼不是什么高楼,人摔死了还能看出原本的面目。成俊森爹妈跳死的时候警察没让他见着,那会儿他往底下一望,模模糊糊的只能看到一片红和扭曲的手脚缠在一块。

十万块钱,区区十万块钱逼死了自己的爹妈,李汉才却能大手笔地挥霍出去给自己演了一场复仇。

谢谢干爹,十来岁的成俊森低眉顺眼地道谢,回去抱着马桶吐了整整半小时。

 

那间夜总会小武再没去过,但是成俊森神通广大,摸到了他栖身的小出租屋。

小武打开门没看清人,先瞅见一个大光头,下意识去摸砍刀,下一刻就着月光看清了成俊森的脸,挤眉弄眼地笑开了。

屋是破屋,小武念旧,于永义搬去豪宅之后他依然住着,在背景里嘈杂鼎沸的乌尔都语里自得其乐。他从七岁开始刀口舔血,所以成俊森孤身一人来他这,他不怕。

凳子都是木头的小板凳,适合小孩子的身量,两个大男人就有些坐不下了,尤其是身高个长的成俊森,缩手缩脚坐在凳子上,显得滑稽可笑。

凳子坐不下就挪去床上,可床也是硬板的木头小床,成俊森脱了上衣,精瘦的上身弯下来能看到突起的一节节脊椎,小武拿手指按下去有一阵钝钝的疼。可这疼也比不上成俊森的背硌在木板床上颠来倒去的疼,他觉得自己快要散架了。

成俊森嗤笑小武穷酸,七星社不是没有钱,不至于亏待一个小弟。

小武不以为意,他的钱现在都给兄弟花了,以后也是要给老婆花的,倒是成俊森,钱多但是没处花,还要那么多钱做什么。

他这话其实也不尽然,成俊森买了豪宅和跑车,买了名贵的赛马每个月挥金如土让人养着,百货商场里的限量洋货他第一个买走。他会花钱,也会赚钱,十六岁的时候就赚了他死掉的爹妈做梦都不敢想的大把钞票,但他一闭上眼睛就看到漫天的十万块钱,明晃晃的大滩红色和扭曲的肢体。

他想要更多的钱,但是钱也远远不够,他需要比钱更有力量的东西。

 

成俊森一天比一天有手腕,李汉才发现自己这个黑帮老大当得有点过于省心了,他成了植物人的儿子有干儿子伺候着,手头的赌场夜总会不用过问就有大笔收入进账,等他反应过来,手下几个元老已经闹上门来了。

有一个仗着资历嚷嚷不如让李月姗嫁了成俊森,干儿子变成亲女婿,才让大家心服口服。

李汉才一手砸烂了他的满嘴金牙,没人敢再提。

自那以后李汉才倒是长了个心眼,提心吊胆观察了挺久,发现成俊森还真是不近女色,他摇着扇子走过夜总会里穿着暴露的女人,目不斜视地样子还挺像个修行的小和尚。

 

成俊森习惯了小武的硬木板凳和小床,去的时候仍是避着人。

他们都没有读完小学,都只是从电视上看过罗密欧和朱丽叶的故事,并且心照不宣地嗤之以鼻。他们这些混混出身的孩子对情和爱没有概念,仿佛一旦承认就是软弱的体现。

小武不讨厌成俊森,甚至有些享受对方纤细的颈线沾着汗液弯折下来的样子,好像脆弱得一折就断,但他知道自己这是在与虎共舞,对方细长的腿踢死过人,纤长的十指握过砍刀和机枪,他在成俊森这找到了刺激,和每个自大的男人一样,他有点沉迷。

那天成俊森正把衬衫往头上套,他和所有同龄的男孩一样穿脱衬衫都不肯好好解扣子,小武一屁股坐下打开一罐汽水,他说你以后别来了,我要讨老婆了。

成俊森稀奇极了,无言地盯着小武打量。小武被这直白审视的眼神看得不自在,避开了目光,他说我要搬走了,我大哥替我攒了婚房。

话已至此,也没有什么停留的必要了,成俊森落落大方穿完了衣服,走之前突然想起什么似的,从口袋里掏出一样东西给小武,说是新婚贺礼,算我成俊森的,不是鼎盛合的。

小武拿起一看,是一条花领带,还带着百货商场的标签,价格不菲,他骂了一声操,你他妈有病吧?这算什么意思你说清楚?

成俊森头也不回地走了。

 

后来再见,是在小武的婚礼上。

小武是余部长最器重的小弟,各大帮会面上做足都派了人送了红包,成俊森远远站在人群外喝了一杯,他盯着远处的小武和于永义喝得面红耳赤,开怀大笑高兴得很。小武戴了一条深色的领带。 

成俊森没有直接回鼎盛合,而是转去了小武那间已经搬空了的出租屋。门锁着,他懒得撬开,站了半晌,接到马场的电话,说红色烈焰病了,他又急匆匆走了。

 

再后来,见到都是在街上。

爬到成俊森这个位置,他已经不需要亲自下场打架了,他只需要远远跟在人群后,看着那些他连名字都没能记住的小混混拿着刀棍拼杀。

但是小武不一样,每一次群架他都打得尽心尽力,他讲义气,要和他的大哥小弟同生死共进退。

成俊森远远看着他,看他打得满脸血污,眼下青肿一片。

他想起有一次小武在他耳边问他,有没有想过如果当初跟的不是李汉才而是于永义,那他们现在就是兄弟。

他又想起那个下午小武拦住他,痞笑着说你长得这么俊,可别被人强抢了。

他想起鼎盛合的元老们每一次开会时狼一样凶狠的目光,想起凝在空中的纸钞,满地的血,想起那只穷途末路的恶犬和馊掉的半个馒头。

再往前,他想起漂得发白的制服白衬衫,包着书皮的课本,他坐在教室的第三排,老师点他起来念书,他不是好学生,可他喜欢学校,于是磕磕绊绊红着脸念完了,扎着马尾穿黄裙子的女老师叹了口气让他坐下,没有责骂他。

日头好晒,小武的眼睛被晃得眯了起来,远处盯着他的成俊森也忍不住眯起了眼。

他破天荒在战场边沿恍惚地想着如果的事情。

 

都是如果的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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